桃江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协调机制
发布时间:2020-04-29 15:08 作者:陈蓉 来源:桃江县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推动各专业委员会高效运转,继成立能源安全、交通运输、工矿、道路交通、消防等10个专业委员会后,近日,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出台《桃江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综合协调工作职责规定》,建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协调机制。

根据《桃江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综合协调工作职责规定》,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包括每年研究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并向县安委会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成员单位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明确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采取协调、交办、督办、暗访、巡查、通报、警示约谈等方式,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和主体责任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整改、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本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赶赴现场指导开展应急救援、收集上报事故信息等;

专业委员会在县安委办的领导下对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的履职情况以占据县安委会考核总分值的5%的比例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对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隐患整改连续2次督办仍然未完成、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不合格的成员单位,专业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通报;对未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隐患整改连续3次督办仍然未完成的成员单位,专业委员会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通报,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据悉,县人民政府将在各专业委员会成绩突出的人员中评选出优岗和先进个人各2名在全县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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