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报送“三要求”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0-02-26 16:27 作者:蔡剑波 来源: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截止目前,全市共接获并查明2020年各类地质灾害灾情总数53起。其中自然因素45起,人为因素8起;滑坡15起,崩塌38起;直接经济损失393万元。成功预报7起,紧急转移26人,避免经济损失1950万元。

为做好地质灾害信息统计与报送工作,切实加强全年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市应急管理局建立了全市应急系统包括信息填报员、负责人、签发人在内的益阳市地质灾害信息统计报送月报、日报制度,具体要求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选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的同志承担具体统计工作。明确负责地质灾害灾险情统计工作的领导,严把数据审核、签批等关键环节,认真做好信息员队伍建设、必要设备配备、督促县市区及时上报信息。

二确保及时准确上报。日报:启动防汛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统计数据要做到一日一报。各地出现的重大地质灾害应在 1 小时内上报,对于一时难以全面掌握受灾情况的突发地质灾害事件,要第一时间先行上报已掌握情况,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续报。月报:每月26 日前汇总上报经过领导审签的地质灾害灾情调查基础表、地质灾害成功避让情况调查表、地质灾害灾情汇总表,并推广到所辖乡镇,强化源头管理,提高数据质量。

三、提高信息报送工作质量。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专人专报,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严禁夸大、缩小及隐瞒灾情,坚决杜绝信息随意上报和马虎不认真和迟报、瞒报、虚报、误报和不报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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