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灰山港:七要求强化疫情防控期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12 10:07 作者:刘敏 来源:灰山港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确保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安全稳定。近日,桃江灰山港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七条要求:一、企业须按照灰山港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密的消毒灭菌。要精心制定本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二、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辩识,并对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安全隐患清零。三、必须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四、必须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五、所有企业须经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规模以上重点企业、非煤矿山、危化企业和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须经验收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复工复产。六、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至少在企业复工复产的前一天到岗到位,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七、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认真履职,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适时监管,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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