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一宾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罚
近日,沅江市一宾馆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隐患,被沅江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调查处罚。
2月29日,沅江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位于沅江市琼湖路的南方明珠宾馆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宾馆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未设置封闭楼梯间,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同时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经沅江市消防救援大队集体议案研究,判定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属于重大火灾隐患,并于3月8日对该单位下达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单位在2024年6月3日前将隐患整改到位,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单位处以5000-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沅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将及时跟踪整改进程,保持严查严治高压态势,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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