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依法拆除居民危房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23-09-11 15:33 作者:孙文军 来源:南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鉴定,你家房屋属于D级危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对其依法进行拆除,请您配合我们工作.........”9月9日上午南县联合执法工作人员对位于南县南洲镇赤松亭滨江路的62号、63号危房依法进行拆除。

南县南洲镇滨江路62号和63号确认为D级危房后,南县住建局、南洲镇第一时间告知房屋产权人务必在7月25前自行拆除,由于房屋产权人逾期未自行拆除,给周边群众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安全隐患,为解决好这一问题,该县组织联合执法工作人员对危房拆除现场进行严管严控,设置了安全警戒线、警示标识,维护拆除现场秩序。此次拆除的危房为两栋居民自建房,建造于70年代,已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建筑总面积约500平方米,因年久失修墙体出现严重开裂等情况。“家门口的危房拆除了,以后路过不用提心吊胆了。”南县南洲镇滨江路62号附近居民说道。

据悉,近两年南县按照先排查后鉴定,先督促后整改,先告知后拆除的原则,确保了居民自建房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见行见效,截至目前,该县投入200多万元,共计拆除D级危房10余栋,加固、修缮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60余栋,消除了安全隐患,保证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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