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之晚矣!非法售卖烟花40元 面临2万元以上的罚款
发布时间:2023-08-21 15:19 作者: 来源:安化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8月17日,接群众举报,安化县东坪镇一居民中家中藏匿有烟花爆竹,安化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当即联合东坪镇政府执法人员,前往举报地点核实情况,在东坪镇杨林社区一居民楼一楼门面内停靠的依维柯车厢内,查获烟花爆竹30余件。

据悉,这些烟花是安化东坪镇居民黄某所有,黄某在东坪镇镇区经营一家小卖部,近期因一名顾客家中办酒在其小卖部采购了大批物资,该名顾客请求他捎带批发一些烟花爆竹用于酒席置办,在明知自己没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黄某将进货的烟花藏匿于东坪镇杨林社区其父亲居住的家中,并将其中一盒鞭炮拆散零售给了其他顾客,共获得营业额40元。

目前,执法人员对非法经营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查封扣押并转移至符合储存条件的场所,安化县应急管理局已对案件立案查处。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的规定,黄某将面临2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在得知自己将面临的罚款后,黄某悔不当初:总共就赚了几块钱,早知道处罚这么严重,就不该抱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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